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为800mL以下发泡聚苯乙烯饭盒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聚苯乙烯挤出发泡片材经热成型制成的一次性使用的饭盒
2 引用标准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9689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3119 食品包装用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3 产品分类及代号
产品分类及代号见表1。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4.1.1 白色、无污染。
4.1.2 表面平整、无明显变形,无缺口、裂纹、划痕、破漏现象。
4.1.3 A型盒的盖与盒体配合良好。
4.2 物理性能
4.2.1 抗压性能:整体受压高度变形率≤5%,盒体不破裂。
4.2.2 耐折性能:A型盒折25次无断裂。
4.2.3 耐热性能:盛装沸腾水无明显变形和渗漏。
4. 3 卫生指标
4.3.1 理化指标:应符合GB 9689的要求。
4.3.2 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 发酵法(个/100 cm2)<3;纸片法(50cm2)不得检出。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在无阳光直射处将试样平放,距试样0.4~0.5 m处观察。
5.2 抗压性能检验
将试样盒盖打开,开口向下平放在平滑表面上,取大于开口各边10 mm,厚3mm的平板玻璃,放置在试样上,加上1.5士0.0l kg静载荷(包括平板玻璃),用精度为1 mm的直尺测量任两对边中点取平均值为原始高度,然后加上2士0.O1kg祛码在30 s内于同两点测得的高度平均值为试样受压高度,同时观察试样是否破裂。
按以下公式计算高度变形率:
式中:w— 整体受压高度变形,%;
H0— 试样原始高度,mm;
H— 试样受压高度,mm,
5.3 耐折性能检验
将试样开合25次,开合角度为1800,观察盒体与盒盖之间折线处有无断裂。
5.4 耐热性能检验
在试样中盛满沸水,十分钟后观察试样,有无明显变形和渗漏。
5.5 卫生指标检验
5.5.1 理化指标
按GB 13119进行。
5.5.2 微生物指标
a. 发酵法
随机抽取10只试样盒,每5只为1份检样。取2.0cmX2.5cm的无菌滤纸片,用无菌生理盐水湿润后紧贴在试样内面,每只试样粘贴2片,使每份检样的采样总面积为50 cm2。1 min后按顺序取下,置入 50 ml灭菌生理盐水试管中,经充分振荡制成原液,再按GB 4789.3要求测定大肠菌群。
b.纸片法
随机抽取6只试样,每2只试祥为一份检样,用5cm x 5 cm专用大肠菌群快速检验纸片,以无菌生理盐水湿润后立即贴于试样内面,每只贴2片。30s后取下置于无菌塑料袋内,经37℃培养16~18 h后,如纸片仍保持紫蓝色为大肠菌群阴性,如纸片变成黄色,并在黄色背景上出现红斑点或片状红晕为阳性。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 抽样方案和批次的确定
6.2.1 以一次交货的数量为一批进行验收。
6,2.2 按GB 2828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6.3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按表2中的1、2、3、4、5、6、7进行。
6.3.2 判定规则
C类不合格的批产品,经挑选,重新检验合格后可以出厂。B类不合格的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4 型式检验
6.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
b. 设备经过大修或更换了重要零、部件重新投入生产时;
c. 变更原料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e. 生产满一年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
6.4.2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全部项目。
6.4.3 型式检验用的试样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抽取。
6.4.4 若型式检验不合格,应改进生产,重新抽样,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
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1 产品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聚乙烯薄膜袋,外包装用瓦楞纸箱
7.2 包装箱上应标明:
a. 生产厂名;
b. 产品名你;
c. 商标;
d. 生产日期;
e. “食品用”字样。
7.3 产品应在室内贮存,避免阳光曝晒及雨淋,并远离污染源、热源。
7.4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摔跌或与坚硬锐利物碰撞,不能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